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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执行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后,年度汇算清缴期限是多少?
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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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编辑:wanmei | 更新时间:13天前 | 北京浏览:24147次 | 作者:wanmei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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